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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吗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罪

2023-04-14 06:07:28 互联网 未知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吗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要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取得驾驶证。
交通肇事后逃逸,没有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罚款的处罚,可以并处拘留,不吊销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罪

交通肇事逃逸本身未必是罪,达到一定危害程度才构成犯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驾车撞人逃逸怎样量刑

个人认为不构成犯罪。因为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是违反相关的交通法规而发生交通事故。这起案件,行为人如果没有违反相关的交通法规(如行为人没有超速、酒驾、闯红灯等)是不会构成犯罪的。显然这起案件应该属于后者。因为交通肇事一般是属于过失犯罪。我们看这起案件,行为人即没有疏忽大意的过失,也没有过于自信的过失。因为行为人不可能想到马路上会躺着一个人,对于这类事情无法预见。并且晚上的能见度差,具体路况(如急转弯等)、灯光(比如会车时对面的车一直打远光灯等)等原因会造成行为人视线,分析上出现正常的偏差。所以应该不构成犯罪。这还需要考虑到行为人的驾龄、经验等问题。相对于老驾驶员新驾驶员在驾驶经验、处理问题的反应、可以预见危险的程度等都是不同的。
比如说,行为人张甲在学习驾驶,在练习科目二的倒库移库时,一群小孩出现在车后,如果张甲下车赶走小孩之后。但是由于小孩李乙过于调皮,撑张甲回车内的时机钻入车底,如果张甲在进行练习倒车的时候压死了李乙则不构成犯罪,只能构成意外事件。如果旁边的人提醒他后面有小孩,而张甲不管不顾继续倒车,如果造成受害人受伤或者死亡则构成故意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
再比如说,下大坡,一个是老司机一个是新司机,同时因为下坡速度过快而致使来不及刹车而造成受害人伤亡的则可能老司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而新司机不构成。因为老司机根据经验可以预见下大坡时需要挂档下坡,而新司机由于经验不足或者对可能发生问题的预见不足而不构成犯罪。
如果有证据表面行为人明知前方是人而故意压上去这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构成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罪了。
当然逃逸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逃逸就需要负全责的。但是是否构成刑案却不一定。 因为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交通肇事罪成立之后的逃逸,并且没有交通肇事逃逸罪这么一个罪名,交通肇事逃逸,只是交通肇事的法定加重情节。

造成交通事故逃逸

你想说明什么?逃逸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没有做出任何补救措施,直接开车逃跑的情形。法律对此的处罚比较重,如果造成人员死亡的要追究肇事人的刑事责任,按故意杀人罪论处。所以bjshigu.com提示对于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处理要积极对待。

事故逃逸司机要怎么处罚?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对肇事逃逸的,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记12分;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致一人死亡或三人重伤以上,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将被判处3-7年有期徒刑。如果因逃逸致使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扩展资料: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交通事故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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