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旅行社分类是什么意思? 旅行社组团社和地接社有什么区别

2023-03-24 06:11:47 互联网 未知

旅行社分类是什么意思?

中国旅行社主要分2大类:国内社,国际社,国内社就是只能操作国内旅游,国际社就是可以操作国际旅游,而国际社又细分为两类,一类是既可以做出境,又可以做入境,简单说就是既可以组织中国人到外国去玩,也可以接待外国人到中国来玩,另一类就是只能接待外国人到中国来玩,不能组织中国游客到外国去! 旅行社分类,是国家旅游局根据旅行社接待旅客种类 (包括外国游客、港澳台胞、华侨及国内游客等)及旅游线路业务分工负责,加强待业管理及分类管理实施的。国家旅游局的<<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旅行办法>>中规定:
一类旅行社 - 经营招揽或接待外国旅游者华侨、香港、澳门、台胞 来中国的旅游业务。
二类旅行社 - 经营接待外国旅游者及华侨、港澳来中国的旅游业务。
三类旅行社 - 经营本国公民在国内的旅游业务。
上述规定清楚表明,旅行社的分类,实行上并不按旅行社的优劣来划分,而是按其业务分工不同而来分类。三类旅行社是经营国内旅游的专业单位。近年国内旅游业务迅速发展,为了让国内游客有更多选择的机会,一、二类旅行社也纷纷成立国内部,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形成国内旅游的竞争形势。游客选择旅行社的可靠与否,不应只看一、二、三类旅行社,而应按其经营范围中,是否有旅游局审批的旅游经营许可证;是否已交纳旅游质量保证金;是否有足够的公章发票、严格的管理、及线路行程、报价、商标、保险、导游等一系列待业规范管理。选择了可信赖的旅行社,一旦有客观或主观因素影响旅游计划的实施,旅游者也可得到适当的、合理的赔偿,而不致于投诉无门,浪费钱、财物及精神受损。
秦皇岛康泰国际旅行社员工回答

旅行社组团社和地接社有什么区别

看按什么来分,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法。
我国旅行社最初分为:一类社、二类社、三类社;分管于:国际旅游局和各地旅游局; 在2000年以后国家旅游局不再具体管理旅行社的事务,全交由当地的旅游局; 旅行社又在2000年以后分为:国内社、国际社(国际社又分为有出境权和无出境权两种); 目前国内各地的旅行社从业务上又分为:组团社、办事处(也可以称为:批发商、分销商、代理商、同行)、地接社; 组团社:是指在出发地并与客人签订旅游合同的旅行社; 地接社:是指旅游目的地接待出发地组团社游客的旅行社; 办事处:是指地接社设在出发地城市的办事机构或者代理,此类办事机构并没有经营权不合法; 当然还有一些俱乐部及不合法的旅游机构,他们更没有相关的资质。

我国旅行社与国外旅行社发展的比较

中国的旅行社与世界旅游发达国家比较仍然是处于旅游行业的初级阶段,80%-90%的旅行社的做法基本是相互模仿做别人做过的旅游路线, 这是由于中国的游客和旅游公司的经营者造成的, 因为中国的游客也基本处于“听之任之”的和“从众心里”极强的客户群体,所以“有什么样的游客,就有什么样的市场”的市场定论也就顺理成章了, 就中国现在的旅游行业的发展,急需要有专业技术的管理者根据中国的旅游市场参考发达国家的旅游经济准确的判断出中国自有的特殊中国式发展的趋势
国外(旅游发达国家),的旅游行业的发展不是在这小小的对话框里能够实现的, 这是需要很多的数据才能议论此事,我虽然从事了近30年的旅游行业但目前还没有人真正的撰写中国的旅游发展之必须。而国外很多国家的旅游行业已经具有近150的发展历史,旅行社的经营模式的多样化、游客的旅游心理成熟度、旅行社责任和义务的细分、旅游相关法律都已经相当健全
总之中国的旅游行业的发展是很有成效的,无论它是在走弯路还是在用“摸着石头过河”方式前行,都是要发展的,又无论国外的旅游行业发展到了什么地步,游客,将是推动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

旅行社的主要作用有哪些

旅行社
性质:是存在于旅游活动中主体(旅游者)和客体(旅游区)之间中介体形式之一
作用:是旅游业支柱产业之一
是连接旅游供给和旅游需求的纽带
方便游客,促进旅游业发展
基本业务:外联及采购业务(如低价酒店,车票机票(或包机),景区门票)
组合和设计旅游产品
营销宣传、信息服务
代办旅行手续(国际旅行社可以代办签证)
提供接待服务

旅行社都有什么职位

职业介绍:
1、领队:有权利安排线路、出发时间和行程;有权利根据安排限制出游的最多人数。
2、导游导游主要分为中文导游和外语导游。其主要工作内容为引导游客感受山水之美,解决旅途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并给予游客食、宿、行等方面的帮助。
3、其他还有订票员、签证专员、计调员、出入境操作、 会议会展、(旅游操作)等。

扩展资料:
外联OP:
即业务员,地接社外联OP,面对的是组团部,接待组团社交给团队;组团社的外联OP,面对的直接是客人,如企业、个人有外出旅游需求的人士;同业散客的外联OP,客户同样是组团社。
计调:
计调,是旅行社特有的一个岗位,根据旅游要素,分为大交通(票务)、景区、用餐、用车、住宿等各项专业分工后,可分为房调、车调、票务计调等。
参考资料:
搜狗百科--旅行社

旅行社有哪些部门,哪些职位,各个职位的职责?

旅行社分为:业务部、计调部、接待部、导游部、外联部等

业务部:主要负责招徕组团,地接等旅行社业务!设有:经理等职位
计调部:主要具体的抄作旅行社业务,设计旅行线路及报价等
接待部:主要接待来咨询的客人,及来访的其他人员!
导游部:就是导游带团等!
外联部:旅行社在外地的代言人,主要是以地接为主的旅行社!经常到别的城市里宣传自己的旅行社等!
各个部门都有着密切的联系!都部可分割的

出国去旅游选择哪个旅行社最好?

我个人觉得众信旅行社游不错,我在他们家去过一次德奥瑞的线路,整体走下来,领队用他那丰富的阅历,为我们每一位游客都留下了很美好的旅程回忆。精彩的景点演讲,巧妙的加入了一些历史典故,还有境外购物的小贴士攻略。叫我们走了最少的路,听到了,看到了最多的东西。花了最少的钱,买了最适合我们的礼物。很好的一次跟团旅游    

去国外旅游一定要报旅游社吗?

这个问题太泛泛了,现在开放旅游的目的地国家几乎都能自由行,但是不都适合自由行,总的来说有这么几个方面要考虑:
一是从你的旅游目的来说:你旅游是为了什么,比如欧洲,你要是为了看建筑,随团就挺好;但是有些海岛,你目的是度假,那就自由行比较好……
二是你对随团的担心是什么:
1.就象你说的是不是很枯燥,这点我到没觉得,会玩的人,到哪都能玩的不
错;
2.但是有的客人是不喜欢跟团去进店购物,这就两说了,一是现在只有泰新马港澳和澳洲如果是购物团的话,才强迫进店,但不强迫消费,其他地方不用担心,如果你很有钱,报纯玩无购物团也不用担心进店耽误你时间了,二是本身很多客人出国会买很多东西,所以有时候进进店也蛮好的;
3.旅行社安排团,多数是走马观花型的,客人既想深度玩,又想那么远去一次还不多看几个国家或城市,这个矛盾从客人角度就很难解决,旅行社只能满足大多数人的意愿,现在国人有钱去旅游了,但是,让大多数人深度的一个国家一个国家慢慢玩,还不现实……
三是要考虑实际问题了,这个就得不同国家和地区分别考虑了
1.签证问题,你签证资料好,没有问题,现在除了日本的个人旅游签跟其他个签还有区别外,其他国家和地区都可以办个签,但是前提是你的签证资料好,当然东南亚的多数国家中国人还是很好签的
2.语言问题,不要以为老外都会英语,你的英语如果一般,你跟纯英语国家的人交流还可以,但是非英语国家的人,他的英语也一般,你们交流起来就麻烦了,在赶上日本、泰国这种地方,一般人都不会英语,交流就更难了,自由行起来一点都不惬意
3.钱的问题,随团是按一定要求的人数,所以机票酒店车导游……价格都很合算,自由行只会比随团贵,而且贵很多,有的时候根据客人具体安排不一样,同样的标准,贵几倍都正常
看到了吧,光分类就这么多要考虑了,所以你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再找我分析吧,我资料里有QQ

旅行社设立都有哪些要求?

(一)基本要求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 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应当至少包括下列设施、设备: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3、 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保证金要求
1、 保证金额度
旅行社取得业务许可证后,应在国家旅游局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局提交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国内游、入境游业务的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出境游的分社,应当增存30万元。(详见《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2、 保证金的使用
如果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
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旅行社拒绝或者无力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从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账户上划拨赔偿款。
3、 保证金允许减少
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并向社会公告。旅行社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减少其质量保证金。
(三)设立程序
1、 先行经营国内游和入境游业务
根据《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细则》第八条、第十条规定,设立旅行社必须先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游业务。
应当向省级旅游局或者其委托的地级市旅游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部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许可证向工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 须提交的材料有:
(1) 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设立的旅行社的中英文名称及英文缩写,设立地址,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书名称和申请的时间;
(2) 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3) 企业章程;
(4)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 经营场所的证明;
(6) 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
(7)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申请经营出境游业务
(1) 法规规定:
根据现行《条例》规定,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条例》第九条)
根据《细则》第十条规定,申请出境游资格应向国家旅游局提交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其经营旅行社业务满两年、且连续两年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文件。经许可后换发经营许可证。
(2) 准入原则
向国家旅游局咨询得知,《条例》实施一年多以来,对境内游转出境游的审批很少,因为具体的准入条件尚不明确,一直在等待出台详细文件。经向上海市旅游局旅行社处咨询,此前都没有明确的准入条件,各方都在等待更明确的规定,但原则上总局会“量入为出”,即衡量上报旅行社的过去两年的入境游业务量,来决定是否给予出境游的资格,这一业务量的衡量很大程度取决于同时申报的其它旅行社的入境游业务量对比。
(3) )媒体调查报道
目前本土旅行社经营出境游业务的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首先,取得国际旅行社资格满1年;其次,经营入境旅游业务有突出业绩;最后,经营期间无重大违法行为和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国内经营出境游的旅行社数量有几百家,多数是通过门市店在国内收客组团,称为组团社,然后与海外旅行社合作,由海外旅行社负责当地的接待,海外旅行社就作为地接社,这些海外旅行社也多为华人开设。中国山水旅行社日韩部负责人说,国内旅行社很少有资本能够在国外开地接社。国内旅行社组团,再通过与境外地接社合作共同完成接待,相应利润也就分流很多。但是国外旅行社资金雄厚,一旦进驻国内,自己就可形成组团、接待一条线,将利润独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