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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签证 怎么做 包括什么内容 建筑签证是什么意思?

2023-03-07 02:07:53 互联网 未知

工程签证 怎么做?包括什么内容?

工程签证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注:目前一般以技术核定单和业务联系单的形式反应者居多)。
通俗的解释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合同价款之外的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
现场经济签证包括:
(1)零星用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
(2)零星工程。
(3)临时设施增补项目。
(4)隐蔽工程签证。
(5)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6)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允许计取议价材差的材料,需要在施工前确定材料价格。
(7)其它需要签证的费用。
工期签证包括:
停水、停电签证。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工期拖延。

扩展资料:
签证七个原则:
1 、准确计算原则:如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准确计算工程量,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套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的内容,一般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2 、实事求是原则:如无法套用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但应严格把握,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不得将其他因素考虑进去以增大数量进行补偿。
3 、及时处理原则:现场签证不论是承包商,还是业主均应抓紧时间及时处理,以免由于时过境迁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且可避免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产生。
4 、避免重复原则:在办理签证时,必须注意签证单上的内容与合同承诺、设计图纸、预算定额、费用定额、预算定额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等所包含的内容是否有重复,对重复项目内容不得再计算签证费用。
5 、废料回收原则:因现场签证中许多是障碍物拆除和措施性工程,所以,凡是拆除和措施性工程中发生的材料或设备需要回收的(不回收的需注明),应签明回收单位,并由回收单位出具证明。
6 、现场跟踪原则:为了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凡是费用数额较大(具体额度由业主根据工程大小确定)的签证,在费用发生之前,承包商应与现场监理人员及造价审核人员一同到现场察看。
7 、授权适度原则:分清签证权限,加强签证管理,签证必须由谁来签认,谁签认才有效,什么样的形式才有效等事项必须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现场签证不可避免,它不仅在单位工程中影响工程成本,而且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着“三超”的隐患。因此,加强现场签证管理,堵塞“漏洞”,把现场签证费用缩小到最小限度,应注意以下问题:
1、现场签证必须是书面形式,手续要齐全。
2、凡预算定额内有规定的项目不得签证。
3、现场签证内容应明确,项目要清楚,数量要准确,单价要合理。
4、现场签证要及时,在施工中随发生随进行签证,应当做到一次一签证,一事一签证,及时处理。
5、甲、乙双方代表应认真对待现场签证工作,提高责任感,遇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及时签证,及时处理。
现场签证是施工生产活动中用以证实在施工中遇到的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资料。因此,除设计变更通知书、工程更改证书或纪要、材料代用证书、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措施方案、定额中明确规定的有关问题,以及应具备有技术文件、通知单证明书。甲乙双方协调的会议纪要等项目不应签证以外,应严格控制现场签证范围。
1、土方开挖时的签证:地下障碍物的处理,开挖地基后,如发现古墓、管道、电缆、防空洞等障碍物时,将会同甲方、监理工程师的处理结果做好签证,如果能画图表示的尽量绘图,否则,用书面表示清楚;地基开挖时,如果地下水位过高,排地下水所需的人工、机械及材料必须签证。
地基如出现软弱地基处理时所用的人工、材料、机械的签证并做好验槽记录。现场土方如为杂土,不能用于基坑回填时,土方的调配方案,如现场土方外运的运距,回填土方的购置及其回运运距;大型土方的机械合理的进出场费次数。
2、工程开工后,工程设计变更给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如施工图纸有误,或开工后设计变更,而施工单位己开工或下料造成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损失。工程需要的小修小改所需要人工、材料、机械的签证。
3、停工损失: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停水、停电超过定额规定的范围。在此期间工地所使用的机械停滞台班、人工停窝工、以及周转材料的使用量都要签证清楚。
4、甲方供料时,供料不及时或不合格给施工方造成的损失。施工单位在包工包料工程施工中,由于甲方指定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必须进行二次加工的签证以及设计要求而定额中未包括的材料加工内容的签证。甲方直接分包的工程项目所须的配合费用。
5、材料、设备、构件超过定额规定运距的场外运输,待签证后按有关规定结算;特殊情况的场内二次搬运,经甲方驻工地代表确认后的签证。
6、续建工程的加工修理:甲方原发包施工的未完工程,委托另一施工单位续建时,对原建工程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进行修理或返工的签证。
7、工程项目以外的签证:甲方在施工现场临时委托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以外的项目的签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签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工程签证

建筑签证是什么意思?

承发包双方代表施工过程谈论合同价款时需要工程现场签证单。
具体分析如下:
1、当设计与实际所要干的不同,即产生设计变更。
2、建设单位现场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条件,给施工单位造成费用增加。
3、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完成合同规定以外的施工内容。
4、施工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工程费用增加。
工程签证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

扩展资料:
现场签证不可避免,它不仅在单位工程中影响工程成本,而且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着“三超”的隐患。因此,加强现场签证管理,堵塞“漏洞”,把现场签证费用缩小到最小限度,应注意以下问题:
1、现场签证必须是书面形式,手续要齐全。凡预算定额内有规定的项目不得签证。
2、现场签证内容应明确,项目要清楚,数量要准确,单价要合理。
4、现场签证要及时,在施工中随发生随进行签证,应当做到一次一签证,一事一签证,及时处理。
5、甲、乙双方代表应认真对待现场签证工作,提高责任感,遇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及时签证,及时处理。

工程现场签证单概念

通俗的解释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合同价款之外的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
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注:目前一般以技术核定单和业务联系单的形式反映者居多)。

签证七原则:
1 、准确计算原则:如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准确计算工程量,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套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的内容,一般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2 、实事求是原则:如无法套用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但应严格把握,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不得将其他因素考虑进去以增大数量进行补偿。
3 、及时处理原则:现场签证不论是承包商,还是业主均应抓紧时间及时处理,以免由于时过境迁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且可避免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产生。
4 、避免重复原则:在办理签证时,必须注意签证单上的内容与合同承诺、设计图纸、预算定额、费用定额、预算定额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等所包含的内容是否有重复,对重复项目内容不得再计算签证费用。
5 、废料回收原则:因现场签证中许多是障碍物拆除和措施性工程,所以,凡是拆除和措施性工程中发生的材料或设备需要回收的(不回收的需注明),应签明回收单位,并由回收单位出具证明。
6 、现场跟踪原则:为了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凡是费用数额较大(具体额度由业主根据工程大小确定)的签证,在费用发生之前,承包商应与现场监理人员及造价审核人员一同到现场察看。
7 、授权适度原则:分清签证权限,加强签证管理,签证必须由谁来签认,谁签认才有效,什么样的形式才有效等事项必须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分类:
现场经济签证包括:
(1)零星用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
(2)零星工程。
(3)临时设施增补项目。
(4)隐蔽工程签证。
(5)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6)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允许计取议价材差的材料,需要在施工前确定材料价格。
(7)其它需要签证的费用。

工期签证包括:
停水、停电签证;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工期拖延。

注意事项:
及时办理现场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等,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找现场代表核实后签证,如果现场代表拒签,可退一步请他签认事实情况,及工期顺延。并且要马上向你的领导汇报办理情况。  不适合以签证形式出现的如议价项目、材料价格等,应在合同中约定而合同中没约定的,应由有关管理人员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

施工现场签证大家是怎么做的

工程签证是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在实际履行工程合同中,按照合同的约定对涉及工程的款项、工程量、工程期限、赔偿损失等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该协议从法律意义上讲是原工程合同的补充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往往会对工程合同进行部分变更,这是因为合同签约前考虑的问题再全面,在实际履行中往往免不了要发生根据工程进展过程中出现的实际情况而对合同事先约定事项的部分变更,这些变更都需要通过工程签证予以确认。因此,工程签证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工程签证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对于出现工程合同未曾约定的实际情况时,当事人都会对该实际情况予以协商并达成一致,这个过程符合《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成立生效的要件,实质是新的补充合同的形成过程。基于此,具有补充合同性质的工程签证在获得当事人的确认后,就成为规范合同当事人行为的依据。
其次工程签证是对有关当事人利益的明确,对工程签证涉及的事项不必再依赖其他证据予以辅证。当出现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当事人都会及时对施工过程中的这些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工程签证就是对这些变化进行调整的互相确认的书面形式,其直接的法律后果是明确当事人的利益。
其三工程签证可直接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在工程结算时,合同当事人确认的工程签证均可直接作为计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审计部门对已明确的变更增减价款的工程签证无须另作审查,因为工程签证是当事人对有关合同利益确定的真实的意思表示,是一种确定权益的行为。
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工程签证对于施工单位具有重要作用,它真实地反映了工程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的双方的各自权利和义务;对于日后一旦发生合同纠纷时,在司法诉讼中,手续齐全的工程签证,可以作为直接认证双方利益的证据或作为计算工程款的直接证据,使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签证所需具备的能力:能工程量清单很熟悉,能找出遗漏的项目;对工程预算有一定了解,能对无定额项目进行报价;对施工工艺比较熟悉,能对项目进行拆项;文字表达清楚,能清楚表达签证内容;能具备一定的设计水平,用CAD或其他软件表达图纸,对设计变更有分析能力;

工程现场签证有哪些原则

工程现场签证的原则:
  1、 时间限制原则,对现场签证及其补充预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并严禁事后补办的做法。
  2、 完工确认原则,当现场签证完工后,工程量确认单必须有监理单位、项目部、工程管理 中心、成本管理部共同签字,否则一律无效,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覆盖之前签字认可,签证单中必须附隐蔽前的照片。
  3、 一月一清原则,承包单位必须在每月25日之前报送上月所发生的签字单,同时必须在 报送签证单时附上补充预算,每月月底之前,成本管理部应审核完承包单位上月报送的补充预算。
  4、 原件结算原则,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5、 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现场签证都必须使用规定标准表格。
  6、 多级审核原则,现场签证的费用至少要经过二级以上的审核。
  7、 完整性原则,现场签证必须要有对应有项目部所发出的“工程联系单”,如有必要还需 附上图纸、照片等资料,否则一律无效。

现场洽商和现场签证有什么区别

  【解答】理论上二者没区别。但实施工程中,适用的主体不同。   (1)现场洽商一般有技术、经济、设计变更通知单、业主方指令等形式,需四方签证。现场签证是一般指总包发给分包,需总包单位内部会签(工长、技术、预算、项目经理审核与分包方确认的)。   (2)根据合同约定,增减造价在某幅度范围内的洽商可以不予调整;现场签证也可以约定调整的幅度。   ★问题所属科目:专业资料工艺工法其他艺法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现场签证是不是合同?

现场签证是合同外零星工程的工程量确认,签证的过程。由于时间上往往是现场工程代表在已完工的增加的零星工程上当场审批的。(报批需要时间,所以先现场确认)
实践中,往往零星工程是由临时施工公司(自己信的过的一个公司)现做的,没有主合同,由于时间关系,都是叫临时的施工公司紧急施工后由现场工程代表现场签证的。根据我接触的零星工程现场签证都是委托临行的队伍做的,没有主合同,没有取费标准,一般都是套定额,签证内容对于工作量,价格,时间,都已经明确了。
问题一,我们公司发工程联系函给一家临时的施工队伍时,当施工队伍拿现场签证给我们公司签的时候,可不可以视为要约?当我公司现场签证代表签字后是否可以视为承诺。(以对话通过行为通知对方承诺要约)
问题二,现场工程代表对现场工程量确认,确认签字是否有效。(个人是认为有效的,虽然签字一方有可能为越权代理,但属于表见代理范围,代理有效。)。
问题三,若现场工程代表签字有效,则承诺成立。则现场签证是否可以视为合同? (个人实践中认为现场签证具备明确的合同目的,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具备合同的成立的要式。)
问题四,实践中,我们看到,往往是工程先下了工程联系函,或者是口头安排,先把工程做了,最后再补联系函啊,签证的。
事实上 主要问题 我就是在想 没有合同的现场零星工程签证单 可不可以看成是一个简单的合同,因为实践中往往零星工程现场签证单把完工日期,单价,总价,工程量都明确了,双方代表签字,虽然有可能是越权签字,但属于有效范围,我觉的应该是有效的,这样现场签证单就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有明确的内容,并经过要约承诺,(工程联系函可以视为要约邀请),合同成立。所以我有点误解,是不是这样有明确内容的并经双方代表签字的现场零星工程签证单是一个合同呢?,即使不是合同,但合同的事实行为已经成立(即工程早已施工了,大部分签证的时候都已经施工快完了),现场签证单的内容就是合同的内容,它不再是主合同之外增加的部分(因为一开始就没主合同),那现场签证单在法律上是什么含义?什么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