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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的托管结算 债券为什么要进行转托管

2023-07-30 12:10:52 互联网 未知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的托管结算

第二十六条 参与者应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将持有的债券托管于其账户。
第二十七条 债券托管账户按功能实行分类管理,其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八条 债券交易的债券结算通过中央结算公司的中央债券簿记系统进行。
第二十九条 债券交易的资金结算以转账方式进行。
商业银行应通过其准备金存款账户和人民银行资金划拨清算系统进行债券交易的资金结算,商业银行与其他参与者、其他参与者之间债券交易的资金结算途径由双方自行商定。
第三十条 债券交易结算方式包括券款对付、见款付券、见券付款和纯券过户四种。具体方式由交易双方协商选择。
第三十一条 交易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发送债券和资金的交割指令,在约定交割日有用于交割的足额债券和资金,不得买空或卖空。
第三十二条 中央结算公司应按照交易双方发送的诸要素相匹配的指令按时办理债券交割。
资金清算银行应及时为参与者办理债券交易的资金划拨和转账。
第三十三条 中央结算公司应定期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债券托管、结算有关情况,及时为参与者提供债券托管、债券结算、本息兑付和账务查询等服务;应建立严格的内部稽核制度,对债券账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为账户所有人保密。

债券为什么要进行转托管

转托管是指同一投资人开立的两个托管账户之间的托管债券的转移,即其持有的债券从一个托管账户转到属于该投资者的另一个托管账户进行托管。
投资人办理转托管业务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债券交易卡、债券账户卡,到我行指定的营业网点柜台,填写《债券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投资人加盖预留印鉴),按规定交纳相应的手续费,即可办理转托管业务。

什么是二级托管?

二级托管制度,就是客户把证券托管在券商,券商把客户券托管在登记结算公司。从法律关系上,我国证券登记结算制度将逐步采用国际上的二级托管制度。
二级托管制度下,结算机构和结算人证券公司之间的结算法律关系会更加明确。
中国证券市场基本制度———登记结算制度又前进了一步,从一级托管制度逐渐向二级托管制度演变。
现实中,我国目前采用的证券登记结算制度是一级托管制度,即客户的证券明细账目直接托管在登记结算公司。
“短期内,登记结算制度不会快速转变为彻底的二级托管模式,但二种模式共存状态将持续较长时间。”某券商人士认为,目前制度是形式上二级托管,实质上一级托管。